2010年4月19日星期一

《潜规则》,鱼肉的鱼,想念鱼肉的肉



作者: 吴思
出版社: 复旦大学出版社

鱼肉你的原因,并不是他做为一条鱼,怎么招他惹他了,而是因为肉太有营养,不鱼肉你,他就不能发育成长。这不是一个潜在水下的规则,而是被称为“丛林法则”的普世法则。这样的法则就像是,即使是超级女声飚歌,能走到最后还得是纯爷们,腕子粗的人说了算。
海平面以下,所有的鱼都在仰望天空。天上有云,有鸟,偶尔还会有彩虹,可惜,那些都不是鱼的世界。如果说畅快地呼吸空气,摆脱湿淋淋的环境是第一等公平,那么对于海平面以下的生物来说,能追求的就只有第二等公平。前一种除非积德行善并且死去,否则没有得到的机会。
作者吴思对第二种公平,描述很朴实,朴实到习以为常。他讲在安装电话非常困难的时代,不仅要交安装费,还要多塞些好处给安装师傅。只有到了这层关系,公平才可能出现,拿了好处的安装师傅会不会按时来呢?如果不,OK,我觉得我受伤害了。基本上,我们很难找到我们是从哪个一个分界线上,开始受到伤害。至少在很多时候,我们不清楚,高昂的安装费就TMD已经“被公平”了。
这就能回到我写这篇笔记的开头,鱼和鱼肉的关系并非是大鱼能不能给长着肉的小鱼带来好处,引领小鱼进入一个新时代,而是大鱼吃小鱼的时候,可不可以讲点道理,不要光耍流氓?《潜规则》给我的最大印象,就是大鱼小鱼关系不是建立在一个互称爹娘的五千年文明用语的基础上,父母官和衣食父母之间,不大可能是情我愿的互相赡养、尊老爱幼的状态。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小鱼也很少有一夜就长成大鱼 ,中间存在着若干的中鱼。在一个相对的环境中,谁看谁都是一堆肉而已。没人会对一堆肉毕恭毕敬,更何况在鱼之间。所以,《潜规则》说出了一个规则,就是谁对谁好的衡量标准,就是我咬不咬你这堆肉。如果中鱼们有能力奉上更多更鲜嫩的小鱼,大鱼可以接受这个馈赠,保持对中鱼的放纵。不过,虽然小鱼贡献了肉身,这笔好处费也是要算在中鱼头上的。小雨的肉身祭司属于活该,理应如此。
恶政是一面筛子。作者认为筛子把心眼好的,能够按照科学发展观饲养小鱼,保持足够小鱼数量的中鱼都给筛没了。我倒是认为这又是一个二等公平的想法。这笔账应该算在孔老二的身上。这个从一开始就用放弃一等公平的机会,来换取二等公平的老loser,直接导致了这种异端邪说变成了心灵鸡汤。他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后面一大串都有出现在世界上的理由。好好念书,将来可以考状元当臣子,外面彩旗飘飘家里红旗不倒,将来就能当爹,儿子总是“被选择”的,没什么说话的余地。但是惟独第一个君来的没理由。这家伙除了“被选择”当了皇帝的儿子,他什么也没干,孔老二还非常称心如意地把他当成理所当然的大鱼。时至今日,依然有人把这个东西拍成电影然后声称是非常和非常谐的,我就觉得非常非常邪了。难道走了这么多年,我们还是没有能力解决这个问题,依然要靠默认来换得二等公平吗?这要算和了谐了,那鼓励大排量汽车也是科了学了,因为它让汽车制造行业发了展了,规模还可了观了。
不是没有先例。海那边的纸老虎们,原来也有一个声称自己说话相当于老天放屁,能够保持同步传译的人。后来滋生了好多不如意,最终被一众长毛给撂倒,从此祷告都变成自己跟自己聊天了。有困难,他们不麻烦民警,就直接给上帝发短信了。说这个是迷信没什么错,就是谁能找一个比这个还靠谱的,还不怕过滤的短信接收方那就是谁的本事。缺乏一个“共赢”机制的古老文化,一次又一次换汤不换药,总是在勒死老皇帝的时候,迎接又一个天煞星下凡。崇祯皇帝十几年如一日的跟李万姬姑娘耳鬓厮磨,最终没躲了,头发挡着脸在景山上吊死,然后呢?然后我们迎来了一个前面没头发的皇帝。费劲帮大鱼换筛子,我们这些小鱼都跟着瞎起什么哄呢!
换了面筛子,小鱼还是小鱼。能把小鱼喂肥那就是大海的造化。但是往往天不从鱼愿。高薪养鱼的办法或早或迟总要出现。我纳闷的是在一个明文规定早就变成空口白话的时代,这么不爱抹防晒霜的主意真有人当回事一样讨论。要不要高薪养这两条黑泥鳅不说,也得先问问泥鳅吃什么?我以为泥鳅是吃臭鱼烂虾,但是非要给他三文鱼,他吃不惯还非要跟国际接轨,弄得三文鱼和泥鳅都不痛快,这是何必呢。吃多少三文鱼,泥鳅也终归要吃臭鱼烂虾的,因为明文规则相对潜规则来说,只是一种道德劝喻。这好像是范伟说的,注意素质,除了让人乐,跟素质没关系的,跟扯淡一样。
再比如论资排辈,看了《潜规则》,我第一次意识到原来这招并非绝对可恶。论资排辈其实是有好处的,在恶政筛子面前,至少能保证符合颗粒大小的谷子存在,哪怕是没有光泽的谷子,至少不把根本就不是谷子地鸟屎留在里面。
看看,现在我的要求已经又降了一步,眼看就要到追求三等公平的地步。
要考察一个朝代是否行将没落,并非要去考察它的法律相对于现代是否严苛。好像是说乱世用重典,但是这个重典绝对不会是这个时代的重点。我认为应该去看,潜规则距离法律的距离有多远。
正义的边界变老,就是道德的边界变老,是非的边界变老。考察一个朝代进步与否,其实并非边界在何处,而是边界与明文法律的贴合程度。如果法律只是一纸空文,就是边界远远越过法律,这时已经不是边界变化,而是没有边界了。
如果大海没有边界,小鱼就只能期盼着早日被海面之上水鸟叼走,借以离开水面。当一条一条小鱼舍身取义,化成海燕的粮食,那大鱼怎么办呢?其实大鱼不着急,因为他们还有中鱼可吃。就让大鱼中鱼他们在脚下那片糟混汤里折腾吧,就让他们在脚下想念我的肉吧,哪怕我已经风干成特色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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