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5日星期五

《荒木经惟的天才写真术≫,术前准备

周日的上午,阴沉闷热的气候让我的偏头疼有增无减。要感谢这些不适,让我有借口远离电脑,捧起≪荒木经惟的天才写真术≫。谁说我是个光说不练的人,说明这位朋友太了解我了……这本书好像一只铁勾子,一下把我拽出窗外。一下子我没拿相机的手好像也有了快门的触感。书里荒木经惟没象个器材控一样念叨器材经,而是坐而论道。我太喜欢这样空口白牙、光说不练的主儿了,这才尽显文字的威力。以后我要多看些厨子写的书,就不用生气故宫夜宴忘了摆我的椅子。
书还没读完我就对荒木君对待照片,对待为什么拍下这张照片所持的观点很是钦佩。总结一下我的理解,就是要有故事可讲。没话可说,不如不拍。即使“或许我在不知不觉之中就把一些原本不存在的事情拍成了故事”,但“被摄体本身本来就蕴含了故事”,所以拍有故事的照片,那是必须的。

照片是一个虚假的真实瞬间。真实是这个场景确曾在时空中出现。虚假则是对流动时间进行断章取意造成的岐意与偏狭。在按下快门的刹那,被摄物被切断了自身与过往的联系。如果观看者不能将照片景象与历史运用联想进行心脏搭桥手术,那这张照片必然会化成一个垃圾印刷品,因为它毫无存在的意义。
意义是因人而异的。这又是影像艺术能够单独存在的理由。对于摄影来说,光线是好的,岐意也是好的,唯有掩饰是不好的。我所说的掩饰是指,自观察始,拍摄者就刀刀见血,自我阉割。后果是岐意变成顺从,光线变成舞台灯,还是庆贺中国奇迹那种烈日当头的灯。
时间长了,我开始厌恶“发现美的眼睛”。对于断章取义而来的这句美学名言,至少不能停留在“眼睛”的字面来理解,“发现”也只能是“发现新大陆”的意思。原住民早在繁衍生息,哥伦布不过是来强拆的。所谓生活之美,必然不是用“小清新”、“高调人像”就能涵盖了。当然,山河一片红,乃至嗓子眼都红了也不能覆盖全部之美。
这里的美,我想必然不是一种片面之美。能够挖掘出方方面面的自然本色,才算是用一种美的情怀。口口声声说子不嫌母丑,哪有厌恶、漠视的道理。至少厌恶也只能当做改变的理由,而不是倪奶奶那种从来不投反对票的脊梁做法。
如果是比拼粉饰,我想间接一定不如直接。摄影艺术早该让位于电视艺术,如果电视也能算艺术的话。君不见CCAV9日以继夜地用最光鲜地古代服饰,描画着伟大文明的光鲜过去。这样的描画劳民伤财,五颜六色,对,很像颐和园长廊里的绘画,再美也注定会剥落,待新人重新涂抹。
用毫不掩饰的态度去拍照,去寻找现实的影像,可能才能拍些掉色也不怕的作品。荒木经惟这个出身不大好的孩子,拍了不少现在已经掉色、偏色的照片,其中不乏让人依然蠢蠢欲动的场景。这总要比倪萍的颤音更能持久吧?就不鼓掌,憋死你。
照片即使拍不好,认识照片的能力一定要不断提高。因为照片即人生。这点准备总是要做的,好歹要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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